| 索 引 号 | N001-01-2026-00053 | 有 效 性 | |
| 发文机关 | 南阳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6年03月31日 |
| 标 题 |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2025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宛政土〔2026〕33号 | 发布时间 | 2026年04月10日 |
南阳市人民政府
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2025年度
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宛城区人民政府:
省政府豫政土〔2026〕78号文件批复,同意你区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2.4397公顷(其中:耕地2.1634公顷),作为南阳市2025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
你区要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2.1634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切实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在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由你区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批复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及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实施供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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