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屯昌县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教师拟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的公示

索引号:00821571-9/2026-00092 分  类: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屯昌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6年02月10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0日 时效性:

为贯彻落实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教师〔2018〕109号)精神,凡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已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可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依据《屯昌县教育局 屯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教师的通知》(屯教〔2018〕396号)精神,经县教育局、县人社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教师关材料进行初审,现将拟聘用专业技术岗位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62月10-14

举报电话:67819116

举报地址:屯昌县教育局人事工作室

附件:拟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名单

屯昌县教育局       

2026年2月10日      

附件:拟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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