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和归口办理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以更高水平服务保障“绿美韶关”生态文明建设,现就韶关市实施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和归口办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5月1日起,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原由武江、曲江、乐昌、乳源等四个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由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桂头人民法庭归口审理上述集中管辖的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并负责办理向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报送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移送政府部门监管工作。


二、自2026年5月1日起,仁化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原由浈江、南雄、仁化、始兴、翁源、新丰等六个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由仁化县人民法院周田人民法庭归口审理上述集中管辖的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并负责办理向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报送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移送政府部门监管工作。


三、在2026年5月1日前,全市其他基层人民法院已经立案但尚未审结(或未执行完毕)的案件,由原受理法院继续审理(执行);当事人已提交起诉材料或申请材料但尚未立案的,由原受理法院继续审查、立案并审理(或执行)。


四、全市其他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审结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需要人民法院执行的,由原受理法院负责执行。


五、自2026年5月1日起,除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仁化县人民法院外,全市其他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受理上述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以外的本公告范围内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民事、行政及相关执行案件。


六、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公地址为广东省韶关市乳源县城乳城镇鲜明南路2号。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桂头法庭办公地址为广东省韶关市乳源县桂头镇必桂路1号。


仁化县人民法院办公地址为广东省韶关市丹霞大道138号。


仁化县人民法院周田法庭办公地址为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周田镇月岭大街50号。


特此通告



附件:韶关市环境资源案件案由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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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4月10日





来源: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