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次会议

2-147建议的答复

古丽妮萨·阿皮孜、努力曼·努尔、古丽努尔·艾合麦提代表

好!在自治州十五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孕妇孕期产检医保基金统筹额度或设专项基金的建议》(第2-147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女性生育保障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6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生育保险工作支持三孩政策落实的通知》(新医保办函〔2021〕15号)文件精神,2023年结合我州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历年运行情况及基金承受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城乡居民生育医疗待遇水平,将城乡居民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新增产前检查报销1000元/人,实现了居民产前检查费用从零到有,切实减轻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负担。目前,我州城乡居民生育医疗保障待遇,在全疆范围内处于中上水平。结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实行个人缴费和各级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现阶段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来看,医保基金收支压力加剧,整体处于紧平衡状态,给医保基金平衡可持续运行带来巨大挑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城乡居民生育医疗待遇决策部署,持续巩固和加强城乡居民生育医疗待遇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最后,感谢对医疗保障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主管领导:牛曼玲

职务:州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联系电话:0996-2276162

承办人:任姝赟

职务:州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科长

联系电话:0996-2610257



                              巴州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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