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文昌市环境污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府规〔2021〕24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企事业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文昌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文昌市环境污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文府规〔2020〕108号)。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文昌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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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文昌市环境污染“黑名单”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府 规 〔20 21 〕 245 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企事业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文昌各单位: 经 市 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文...
文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文昌市环境污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府规〔2021〕24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企事业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文昌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文昌市环境污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文府规〔2020〕108号)。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文昌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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