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编办下达的使用编制通知,因工作需要,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拟面向州直行政机关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

州直行政机关(不含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工作人员1名。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具有2年以上从事或分管行政单位财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24年11月30日;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级(本数)。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工作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7日17:30;

2.报名地点: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工科(舞阳大街一巷21号州政府大楼415室,联系电话:8236757)

3.报名方式:按照个人自愿、组织推荐的原则,符合选调条件的报名人员携带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审查同意的《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到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加盖公章);本人近期1寸登记照3张到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调资格。

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2:1,否则职位取消。

(二)考试

报名结束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达到2人及以上,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如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进行。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身体状况、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选调人选名单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正式调动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对拟选调人选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照有关程序报州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工科,0718-8236757。

附: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