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吴以忠作的《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备案审查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是立法活动的最后一环。要继续发扬“严、细、实”的工作作风,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和新修订的《湖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新要求,不断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全面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丰富审查形式,强化审查质效,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州有效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为加快推进“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现将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备案审查工作精神

2024年,法工委在州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的有关要求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省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精神,主动对标对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要求,常委会将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监督工作计划、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考试和常委会工作报告内容,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要求,加强与相关专工委室的配合,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大力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注重提升备案规范化水平。指导报备机关规范报备。在形式审查中发现,州政府制定的一件规范性文件存在备案报告落款年份与文本不一致问题,我们及时进行了督促修改。目前,报备机关能够自觉接受监督,履行报备义务,并通过省人大立法与备案审查信息平台进行电子报备,基本做到了格式规范、材料齐全、报送及时。

注重发挥专业优势开展审查。充分发挥专工委室“专”的优势,法工委对规范性文件初审后,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分送有关专工委室,同步进行实质审查,共同研究提出审查处理意见。例如,监司工委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对移送的建州以来涉及其职能的州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查,逐一研判,发现存在合法性、适当性等问题的,采取书面发函、电话沟通等形式,与省人大监司委、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进行深度沟通,提出了拟废止5件的审查意见。

注重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针对报备的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规范性文件,注重广纳民意、汇集民智,积极听取人大代表、立法基地、专家学者、制定单位等各方面意见,让备案审查制度真正增强“咬合力”。2024年,组织对报送备案的12件规范性文件审查,未发现有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形。

注重加强县市备案审查业务指导。大力推动县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平衡发展,赴利川市、宣恩县等地开展调研,对规范性文件的报备范围、审查程序、审查依据、审查标准等方面给予指导,有效提升县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和质效。

注重强化备案审查工作绩效考核。州委将备案审查工作纳入了全州年度法治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绩效考核体系。法工委强化考核运用,认真组织开展县市年度备案审查工作评分,督促县市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不逾越上位法和党中央政策红线,为推动法治恩施建设和保护恩施生态环境贡献了人大力量。

三、扎实组织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扎实开展现行有效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组织对州、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建州以来现行有效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做到了情况明、底数清。经清理,2024年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现行有效法规23件、规范性文件84件,州、县市政府及其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350件,州、县市监委、法院、检察院分别有2件、4件、3件。清理审查出与上位法、中央政策不一致,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变化、不适合继续适用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87件,推动有关部门提出拟修改61件、拟废止26件。

扎实开展专项清理。先后组织对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基层治理等领域的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文件65件次。例如,针对基层治理立法中存在各地立法资源投入不均衡、治理经验未及时上升为立法、对公共服务事项立法重视不够等4条立法问题,提出了“加强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立法、从小切口立法聚焦基层治理、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机制”等4大类建议。这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对今后高质量制定法规和有关决议决定、维护法制统一,具有积极意义。

扎实开展数据库优化清理。组织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开展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清理。截至2024年底,我州现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入库408件,未入库58件。法工委加强跟踪督办,目前相关单位正在推进入库工作。

2024年我州备案审查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但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改革发展的新需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报备范围把握不够精准。有的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要素把握不准,有应备未备情形。二是基层人大备案审查力度不够。目前全州乡镇(街道)上报备案规范性文件数为零。三是公众参与率不高。公众参与审查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收到反馈意见较少。以上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完善。

四、做好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打算

2025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要求,持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量,为加快推进“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服务大局意识,确保党委决策部署到哪里、备案审查工作就紧跟到哪里。深入学习贯彻省新修订《湖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准确把握最新精神和工作要求,坚决纠正规范性文件中的问题,切实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二是进一步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积极推进备案范围全覆盖,努力实现应备尽备。加强对涉及民生保障、生态环境、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专项清理审查,确保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切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加强倾听民声民意,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吸纳相关领域专家参与审查,不断提高审查科学性、民主性和权威性。适时通报规范性文件报备单位的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等情况,进一步强化备案审查的刚性约束和指导作用。

三是进一步强化备案审查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全州备案审查业务培训,加强纵向横向沟通联动,学习借鉴好经验和好做法,努力提升全州备案审查队伍业务能力。大力推动乡镇(街道)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争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运用好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及时更新文件,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四是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适时开展备案审查课题调研,总结实践经验,促进理论与实践融合发展。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工作动态、重要进展和典型案例,讲好备案审查故事,扩大备案审查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