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与竞争动力,积极落实公平性竞争相关政策要求,前期与财政局联合制发《关于印发<南京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宁人社规〔20251号)文件中,有1处内容拟修改:第6条中注册地为南京市内且办理用工备案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修改为在我市办理用工备案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现就拟修改内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公告期内反馈至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115日至2026124

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025-8478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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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

20261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