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信息来源:徐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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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二十二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二十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不力。2023年以来,徐州市31个项目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不到位。
二、责任单位
徐州市党委和政府。
三、验收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
四、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
五、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依法依规调查处理31个项目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不到位问题,举一反三对全市各类施工工地、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
(二)根据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加强会商研判,按照《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预警信息,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三)针对不同行业企业特点,制定“一企一策”应急管控措施,切实做到“可监测、可操作、可核查”,确保减排措施合理有效。动态更新应急管控清单。
(四)强化应急管控责任落实,压紧压实属地政府、有关部门、企业主体三方责任;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指导企业严格按照应急管控清单落实各项措施。
(五)建立健全应急管控长效机制。通过定期进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开展重污染应急管控培训,提升在线监控等技防水平,加大宣传教育频次力度等方式,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管控长效机制,切实将管控落到实处。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共反馈问题7个,相关整改情况已在规定整改期限内上传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平台并完成销号。省监督帮扶及检查共反馈问题24个,市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在规定时限内督导整改,整改措施均已全部完成。
(二)重污染天气预警实施严格的预警发布审定制度并提前发布,根据黄色、橙色、红色不同预警级别启动对应三、二、一级响应措施,并根据空气质量变化,及时解除预警,年预警次数呈下降趋势。
(三)2024年12月份我市应急减排清单,共纳入企业4086家;2025年8月,根据2025年应急减排清单技术指南,启动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2025年应急减排清单共计纳入企业3480家,对清单中的行业划分、绩效等级、生产线/工序、产品产量、污染物排放量、减排措施等情况进行了核实更新,进一步完善清单完整性、一致性。
(四)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对4086家企业实施交叉互查,同时注重对确有困难的企业重点帮扶,2024年12月及2025年春节期间,未出现重度及以上重污染天气,历史同期最好。2025年,对全市近3500家企业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帮扶,问题发生率由2024年12月的30.8%下降至2025年11—12月的13.6%,企业落实管控措施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
(五)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安排,每年两次启动应急减排清单的编修工作,按时上传固定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固定源应急豁免清单、施工扬尘源应急豁免清单、货车白名单,为重污染预警提供精准应急管控明细。2025年3月在沛县召开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培训会,邀请中国环境科学院和相关企业(技术单位)专家对300余家企业环境保护专职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提高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的业务能力。
上述事项已完成整改,达到验收销号条件。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4月3日)向徐州市委、市政府反映。
监督电话:0516-80801315。
电子邮箱:xzhbdc@163.com。
中共徐州市委 徐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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