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组织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园区经(科)发局: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推动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开展,根据国家、省、市各级指示精神以及《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加快推进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的通知》(景府字〔20206号)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工复产条件

1.全市所有工业企业、项目均要制定并落实好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满足景府字〔20206号文件相关规定方可复工复产。

2.疫情防控、能源供应、医用物资和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饲料生产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领域的企业,要保障条件立即复工复产;有生产任务的军工企业及有市场订单、有生产原材料的其他企业,要优先安排复工复产。

二、有关要求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重要性,凝心聚力抓好疫情防控这项当前最重要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稳定经济发展各项工作,确保企业有力有序复工复产,努力在打好防控阻击战、推动发展总体战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加强企业帮扶服务重点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用工、原材料、运输物流等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难题,尤其要帮助将防疫物资、关键原辅料、重要生产设备及零部件、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对相关运送车辆开通绿色通道。

3.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近期,从中央到地方密集出台了一系列稳定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各县(市、区)、园区要精准把握政策要求,用足用好各类优惠扶持措施,确保将优惠政策传递到企业一线,切实把扶持政策转化为企业实际发展的有效助力。

4.加强监测强化调度。建立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日调度机制,每天上午11点前,报送本地区截至当日的复工复产情况(详见附件12)。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测分析,并于226日前报送1-2月本地区工业经济运行有关情况(包括对当前工业运行及企业生产情况总体判断、主要指标预测、存在的困难问题、下一步打算等)。

联系电话:8576508,邮箱:jdzgxwyxk@163.com

附件: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表

2.连续生产和复工复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情况表

         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加

           快推进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的通知》

景德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215


附件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表

序号

地区

上年底规上工业企业

总数

已开工规上工业企业数

产能恢复情况

营业收入超10亿元

工业企业

累计复工人数

备注

小计

其中:连续性生产企业数

124-

29日开工企业数

210日后开工企业数

50%以下企业数

50%以上企业数

完全恢复企业数

企业数

已开工数

附件2

连续生产和复工复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情况表

序号

所在区域

企业名称

状态(连续生产或复工复产)

恢复产能

情况(%

复工人数

复工复产

时间

是否列入省防控应急物资企业

影响生产的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