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
你行《农行景德镇分行关于乐平支行大桥头分理处撤并的请示》(农银景发〔2019〕147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大桥头分理处终止营业,现有业务并入农行景德镇分行乐平支行营业部办理。
二、你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5日将该机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并及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机构注销手续。你行应在上缴《金融许可证》后30日内进行公告,在公告后10日内将公告材料原件报送至我分局备案。
三、你行应就网点终止营业事宜做出公告,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并做好对客户的宣传、解释,确保客户业务的正常办理。
此复。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