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委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有效实行政务公开,扩大人民群众对我委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权威,为我市卫生健康领域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主要形式

1.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媒体集中采写等发布新闻信息。

2.通过书面形式发送新闻通稿。

3.通过互联网发布新闻信息。

4.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布新闻信息。

二、新闻发布内容

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有关市卫健系统重要政策、重要决定、重大部署等;我委出台的重要文件、重大举措等;需要发布的有关卫生健康领域的突发事件信息。

三、新闻发布范围

部分省驻景德镇新闻媒体,市直主要新闻媒体,有关网络媒体等。

四、新闻发布的组织实施

委宣传科负责全委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科室(单位)配合提供新闻发布信息素材;重要新闻发布的议题设置报委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定;委机关科室接受新闻媒体记者采访由委宣传科统筹考虑,作出安排。

五、新闻发布会纪律

1.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同时,严格遵守《保密法》,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所发布的内容必须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对内容涉密或涉及国家安全但又必须对外发布的,须经保密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审核同意。

2.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举办者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应重新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