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年初《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景府办字〔2019〕13号)要求,市政府督查室对2019年为民办实事工作进一步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制定了2019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督查方案,每月跟踪进展情况、按季督查汇报。有关情况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