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保险机构:
为持续完善教育系统教职工多层次福利保障体系,切实提升教职工医疗、重疾保障水平,宁波市教育工会现有教职工重疾互助保障项目方案已长期落地执行,为进一步优化保障内容、升级理赔服务、拓宽保障覆盖面,切实为广大教职工提供更优质、更全面、更贴合教育行业特点的重疾互助保障服务,现面向各保险机构开展优化方案征集工作,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保险机构积极参与方案报送。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年-2028年度教育系统教职工重疾互助保障项目
2.服务对象:宁波市教育工会直属基层工会全体会员
3.服务周期:三年期保障(2026年—2028年),实行三年一次招标
4.参保模式:教职工个人自愿,工会统一组织集体投保,最终参保人数以实际报名缴费人数为准
二、机构准入资质要求
1.参选保险公司须为依法设立、具备合法有效的保险经营许可证,拥有团体保险经营资质的正规保险机构,分支机构需具备合规授权经营资质。
2.拥有完善的服务团队、专属理赔通道,响应高效、赔付规范、服务口碑良好,无重大理赔纠纷及行业违规记录。
3.能够针对本次项目提供专属优化方案、专项服务方案及应急理赔保障机制。
三、方案优化核心要求
各参选机构需结合原有保障方案短板,立足教育行业教职工工作特性,优化升级保障内容,方案须兼顾普惠性、实用性、高性价比,核心保障模块需包含以下内容,可自主增值拓展:
(一)社保内住院与门诊医疗保险金
参保对象在基本医疗保险认定的医疗机构治疗所支出的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和其他规定范围额度内开支,扣除医保报销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金额和大病保险、工会互助保险等各种医疗补助金后的剩余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在扣除免赔额后,按照比例进行赔付,同时要明确年度最高保障额度。
(二)社保外住院与门诊医疗保险金
参保对象在基本医疗保险认定的医疗机构治疗所支出的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和其他规定范围额度内开支,扣除大病保险、工会互助保险等各种医疗补助金后的剩余个人自费部分费用,在扣除免赔额后,按照比例进行赔付,同时要明确年度最高保障额度。
(三)重大疾病处方外配药(特药)医疗保险金
视实际费用,免赔额度、赔付比例、最高保障额与一、二共用。
(四)特色增值优化服务
鼓励各机构差异化优化升级,可增设门诊互助、女性专项保障、体检增值服务、就医绿通、快速理赔、线上直赔、健康咨询、保险覆盖到2026年5月1日等增值服务,弥补原有方案服务短板。
(五)明确不属于保障金补助范围内容。
四、方案报价与服务规范
1.报价要求:方案需明确单人年度保费标准,定价贴合普惠原则,性价比适配教职工群体,报价清晰透明,无隐形收费、无捆绑条款。
2.服务要求:需提供专属对接专员、快速理赔通道、定期服务宣讲、理赔答疑、年度保障复盘等配套服务,建立问题快速响应机制。
3.规则要求:明确保障责任、免赔额度、赔付比例、理赔资料、免责条款等核心内容,条款清晰易懂、合规规范。
五、方案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参选方案需包含公司资质文件、过往优质服务案例、完整保障方案、保费报价表、理赔服务机制、增值服务内容、服务承诺等全套资料,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
2.报送方式: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同步报送至宁波市教育工会,逾期不予受理。
3.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8月15日17:00
4.报送联系人:李老师,89187373,15825574850。邮箱:jygh@showyork.com;地址: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2号楼533室。
5.政策解读、原方案调取,联系人:龚老师,89183403,13615745309。
特此公告
中国教育工会宁波市委员会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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