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人社部门出具全市首张《职业伤害确认结论书》,京东秒送骑手胡某在执行订单任务期间受伤被认定为职业伤害,标志着我市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正式落地见效。
7月19日下午,骑手胡某在泰和县祥和大道市民之家对面路段配送订单时发生交通事故,被医院诊断为左内踝骨骨折。事故发生后,胡某通过手机端一键报案,平台企业协助骑手上传订单信息、事故现场照片等材料,向泰和县人社局提交职业伤害确认申请。在收到申请后,泰和县人社局指导承办机构开展调查,核对订单记录、行程轨迹图等材料,依据《江西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出具认定文书,确认胡某所受伤害属于职业伤害。
拿到认定书的骑手胡某坦言:“以往总担心跑单途中发生意外维权无门,如今有专门政策兜底,心里踏实不少”。本次首单认定办结,为全市同类案件办理提供了实操范本。
长期以来,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新就业形态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障一直是社会各界关心的话题,我市落地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政策后,这份保障由试点平台企业全额缴纳保费、从业人员无需缴纳,新就业形态人员在执行订单任务期间遭遇事故伤害,均可线上申请职业伤害认定,认定通过后可享受相应医疗、伤残等待遇。当前,我市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采用“政府主导+商保公司承办”的模式,职业伤害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定发放“三件事”集约为“一件事”办理,认定和待遇申请均在线上进行,从机制上提高了经办服务效率和服务体验。
下一步,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将持续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简化认定申报流程,深入平台服务企业站点开展政策宣讲,让更多新就业形态人员知晓申报流程与维权途径。同时规范行政复议、诉讼救济渠道,全方位守护新就业形态群体劳动保障权益,让城市奔波的劳动者更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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