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6年06月08日受理你单位职工程尤田提交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依法于2026年7月21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贵阳市鉴字DJ202602729)及《停工留薪期(含延长期)初次确认通知书》(贵阳市鉴字TG202601823)。经鉴定程尤田的鉴定结论为:伤残十级。程尤田的停工留薪期为:自受伤之日2026年3月10日起至2026年7月7日止,共计120天。

以上鉴定文书已通过邮寄无法送达你单位,且无法联系你单位,现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视为送达。

如对本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