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洋县出台《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强化作风建设的通知》,面向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划定“十不准”纪律红线,着力纠治纪律松弛、作风涣散等突出问题,以铁的纪律锻造过硬干部队伍。
此次出台的“十不准”涵盖工作纪律、在岗履职、作风品行三个方面,内容具体、指向明确: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擅自脱岗离岗;不准值班带班流于形式;不准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走读”;不准“吃空饷”、长期脱岗、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不准违反会议纪律、泄露涉密内容;不准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品礼金、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不准违规打牌、参与赌博及违法活动;不准酒驾醉驾、酒后滋事且不主动报告;不准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兼职取酬;不准在群众面前摆架子、耍特权、态度蛮横。
“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乎事业兴衰。”沙洋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张义表示,该县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要求把作风纪律建设作为管党治党核心任务,定期专题研究突出问题,对照“十不准”全面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同时,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严守纪律、转变作风,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其他班子成员紧盯分管领域,及时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须主动对照检视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短板,立足岗位担当作为,以严实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以铁的纪律锻造过硬队伍,才能为事业发展注入不竭动力。”沙洋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黄元介绍,该县将强化监督检查与结果运用,采取突击检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检查“十不准”落实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书面检查等处理;问题突出、影响恶劣的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典型案例全县通报曝光,相关情况纳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提拔使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审核依据。对问题频发、整改不力、屡犯不改的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并与党建工作考核、年度考核挂钩,确保作风建设各项要求落地落实,为推动沙洋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杨国良 何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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