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丰稷 金谷)近日,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山办事处运用“诉前调解+当场履行”处置模式,仅用2个工作日便成功化解一起公积金贷款逾期纠纷,让市民袁先生免于坐上被告席、避免征信留下污点,有效保障了其房产权益和正常生活。

    市民袁先生因生意周转急需资金,导致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逾期。为维护贷款资金安全,公积金部门依规启动司法程序。案件进入诉前调解阶段后,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山办事处与通山县人民调解中心迅速联动,向袁先生详细说明借款合同中逾期还款的责任条款,讲清拒不履行可能面临的资产冻结、征信失信等后果,同时给予暖心疏导。袁先生充分认识到失信的危害,当场通过手机银行全额结清了逾期本息,纠纷就此化解。

   “本以为真要上法庭、背失信记录,没想到公积金部门贴心地给我补救的机会。”袁先生感慨道。

    本次调解是“诉前调解+当场履行”模式的一次生动实践,既守住了公积金资金安全底线,又缓解了群众还款压力,实现依法办事与温情服务的统一。接下来,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山办事处将持续用好诉前调解“缓冲带”,常态化推行“诉前调解+当场履行”工作模式,不断完善“预警—协商—调解”全链条风险处置机制,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同时,让公积金惠民政策更有温度,用心守护群众的“安居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