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于江分洪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征求广大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与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左于江分洪工程

建设单位: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绍兴市新昌县

左于江分洪工程是绍兴现代水网的重要工程,工程任务是以防洪为主,结合雨洪资源利用,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本工程建设标准为:拦河闸下游左于江干流沿线,农田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村庄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十九峰景区内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分洪隧洞分洪规模为100m³/s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拦河闸1座、新建分洪闸1座、新建分洪隧洞8.01公里、新建出水池1座、新()建护岸0.92公里、新建管理区1处等。

总投资:475824.56万元

建设工期:40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

联系人:楼飞海

联系电话:18868755953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5

电子邮箱:824553459@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中心6号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1-87992602

电子邮箱:47082804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请前往生态环境部网站链接进行下载: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工程中和项目建设过程中予以落实。

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

202685


信息来源:市原水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