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常态巡河履职。健全县乡村三级河湖长联动履职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河巡湖工作,各级河湖长巡河1293人次,排查整改河湖“四乱”问题6个,实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清零。完善考核机制,细化考核指标,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河湖管护常态长效。

⑵整治河道环境。聚焦河道垃圾、乱占乱建、乱采乱挖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河湖“清四乱”和河道清洁专项整治,清理河道生活垃圾及漂浮物82吨,清除阻水障碍物1处,河道行洪能力和水域环境质量显著改善,沿岸群众人居环境持续向好。

⑶规范采砂秩序。组建专项整治专班,联合执法、公安、乡镇开展常态化巡查,从严打击无证采砂、偷采盗采等违法行为。开展砂石巡查9次,查处违法采砂案件3起,有力遏制砂石领域乱象,资源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河道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