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5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加快城市发展方式转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绘就“路线图”。20261月,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61号),围绕建设具有四川特色的现代化人民城市明确“两新五高”七项重点举措。

二、起草过程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城市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广安特色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和重庆都市圈北部副中心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初稿。初稿形成后,书面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按程序完成社会公众意见征集、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实施意见》于2026714日经六届市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由九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总体目标”。明确到2030年,具有广安特色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适应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到2035年,基本建成具有广安特色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第二部分到第八部分是“重点任务”。一是优化空间形态,构建现代化城市发展格局,包括完善全域协同规划体系、提升中心城区能级、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步伐;二是创新发展路径,增强城市发展动能,包括强化创新驱动能力建设、推动产业高质量转型发展、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健全投融资保障体系;三是补齐设施短板,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包括推进“好房子”与住房保障建设、打造完整社区与便民生活圈、开展城市功能补短行动;四是推动绿色转型,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包括推进生产生活降碳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五是坚持底线思维,筑牢城市安全屏障,包括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升综合应急能力、加强公共安全防控;六是传承特色文脉,彰显城市文化魅力,包括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深化文旅融合发展;七是创新治理模式,提高城市治理效能,包括健全城市治理机制、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强化城市精细化治理。

第九部分是“保障措施”。坚持党对城市工作的全面领导,精心包装储备项目,健全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等领域政策制度体系,优先保障城市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加强城市工作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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