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11月,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6年1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教育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情况

市教育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巡察期间,坚持主动整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围绕巡察过程中指出的问题,推动解决多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先后召开党委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推进会,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以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举措,高标准建立整改落实“四张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清单化推动整改任务逐项落地、见效清零。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坚持清单化管理、一体化推进、对账式销号,建立健全跟踪督查机制,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一日一报、每日调度,强化跟踪问效、闭环落实。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巡察整改与“十五五”教育规划编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一体推进,着力在建章立制、长效治理上持续发力,全面提升整改质效。

二、整改落实成效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透彻

1.针对“协调落实高教强市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制定“一校一策”行动方案文件。目前已完成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风险评估,并按程序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二是印发《高校高质量发展指导办法》,召开宁波市高校工作会议,强化高校发展统筹指导。三是组织开展市属高职院校评议工作,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形成宁波市高职院校办学条件评议工作总体报告。四是制定高校重点实验室、科技奖培育方案,推动我市高校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科技奖培育梯队建设。指导宁波大学依托力学优势申报国家科技奖2项。支持宁波大学参评2024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获评7项奖项。五是成功争取我市纳入产教融合创新中心首批试点,编制高端制造产业中心(宁波)建设方案。2025年,在甬高校科技成果加快转化,实现产业化的有效发明专利数量达1064件,产业化率达18.8%。全市高校技术服务企业项目数达3755项,合同交易额达到8.66亿元。

2.针对“推动‘甬有优学’尚有不足”的问题。

一是已全域通过国家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二是依托宁波智慧教育督导平台,通过自动采集数据等方式,开展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工作。完成“学有优教”(“甬有优学”)专项工作,全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2025年全市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招生覆盖率已达到92.4%。三是各地综合运用校内挖潜、扩大班额等方式,着力增加和优化预警区域学位供给。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集团(教共体)建设加快实现市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通知》,推进县域内教共体系统性优化调整,已组建15组跨县域教共体。五是通过撤并与师资统筹等,相关学校体育、艺术及骨干教师配备均已达到标准。2025年正高级教师获评57人,其中乡村教师15人,对乡村教师持续重视与政策倾斜效果明显。

3.针对“产教融合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撑不强”的问题。

一是印发《推动高校学科专业调整优化若干举措》,指导高校建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学科专业调整机制。目前本科及以上理工农医毕业生占比达53.2%,与宁波现代化产业体系紧密相关的在校生占比达72.3%。推进研究生教育扩容提质,指导高校做好新一轮研究生学位点申报,已形成49个研究生学位培育点,其中博士点20个,硕士点29个。截至2026年3月,在校研究生共计2.4万人,占比达10.6%。二是印发《宁波市工程师人才培养实施细则(试行)》文件,深化“卓越—产业—现场”三级工程师学院体系建设。围绕人工智能、海工装备等重点产业需求建成卓越工程师学院6家、产业工程师学院10家、现场工程师学院5家,2026年参与工程师人才培养项目达2188人。三是制定宁波市属高职院校订单班奖励方案,通过奖补的形式予以奖励。2025年职业院校签订合作协议的总计260个订单班,培养人数7622人。四是召开市域产教联合体项目建设工作座谈会。支持在甬高职院校积极申报省市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

(二)立足新形势新要求研究教育工作规律不够

4.针对“对学龄人口达峰预警不足”的问题。

一是已拟定学龄人口监测数据库建设方案,2月已按方案启动建设,数据库部署、架构搭建稳步推进。二是已起草完成“十五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安排“十五五”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三是10个区(县、市)按照“一县一案”要求已完成制定或修订中小学布局规划(方案)。四是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共享配置的实施意见》《“共享教师”功能单元试点实施方案》。

5.针对“对普职比重大调整缺乏科学统筹”的问题。

一是已起草完成“十五五”普通高中建设方案,并完成征求意见。2026年18项普通高中新改扩建和维修改造项目已立项,正在推进实施。二是全市各地已确定综合高中师资计划并有序开展招聘。开展“2026年宁波市职普融通背景下中职文化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班”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全市综合高中教师适应新课程标准的教学能力。三是推荐10位普高骨干担任综合高中教学顾问,常态化开展教学指导;组织全市综合高中与普高结对,已实现综合高中与普通高中一对一结对帮扶100%全覆盖。四是加强综合高中建设,组织开展首批综合高中学校职业类选修课程开发交流,目前已开发25门职业类选修课程。五是组织综合高中学考复习研讨会,综合高中学生学科成绩普遍表现良好。

(三)对部分教育重点领域监管效能不足

6.针对“民办教育监督乏力”的问题。

一是印发《宁波市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监管办法(试行)》,在党建引领、依法治校、招生实施、财务管理等方面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管。二是在相关学校召开整改会议,责令学校涉及资产处置的重大事项必须在学校董事会决定后,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备。三是制发《关于规范全日制民办学校及幼儿园办学场地转让、抵押管理的通知》,并在相关学校召开整改会议,责令学校按时落实不动产登记工作。四是截至3月17日,全市“公参民”义务教育学校规范治理工作全面收尾,40所学校全部规范到位。

7.针对“合作办学投入产出失衡”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宁波市中小学与高校等开展合作办学情况摸排工作的通知》,建立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中小学合作办学管理机制,提升合作效能,并要求对协议权责不对等、执行不到位的合作进行整改。二是已进一步研究制定上音宁波实验学校办学方案,优化合作办学投入产出结构。

8.针对“协会学会基金会监管缺位”的问题。

一是召开社会团体负责人座谈会,就各社团职能及运行情况展开交流,排摸分析各社团存在的问题及成因,研商整改措施,制订注销、整合一批社团的整改意见。2月10日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审议教育社会团体压减整合方案。二是现有社团按照相应职能划分做好统筹规划、整合、压减,目前7个社团已登报注销。三是印发《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管理的若干办法(试行)》,对社会团体的登记设立、监督监管、工作规程、人员任职、财务管理等方面做全面规范。

(四)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不够牢固

9.针对“学生身心健康预警监测体系薄弱”的问题。

一是推动将守护学生身心健康工作纳入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近期心理健康督导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开展3期“心导师”心育能力提升培训,聚焦心理极端事件处置、心理热线和心理咨询能力提升等主题,提高教师危机识别与干预能力。二是印发《关于成立宁波市青少年心理关爱应急专家团队的通知》,实现预警学生的全流程帮扶和管理。三是市学生成长指导中心与宁波大学附属康宁医院、第一医院合作,设立诊疗咨询点。目前已实现常态化坐诊,每周二、四下午固定开放,实行半小时一诊的精细化服务模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2小时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每天运动两小时的教育政策,鼓励和引导心理问题学生融入校园活动和运动。四是印发《开展冬季全市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目前已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五是将防冲撞设施配备情况“回头看”列入3月份全市责任督学督导任务。开展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最小应急单元技能展示。

10.针对“防控校园餐安全风险机制仍需完善”的问题。

一是建立通报机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宁波市甬教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开展食材供应商、校外供餐企业、食堂经营企业指导工作并通报监管发现问题。二是下发工作提示函,要求直属学校配合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开展监督工作,保障家长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开展春季开学学校食堂检查工作和全市中小学校园餐暗访督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三是联合市市场监管局采取线上线下的形式,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两员”培训,共培训3995人。四是从采购验收、操作规范、膳食经费、主体责任4个维度实现数据全量归集与治理;制定并及时更新数据规范和数据标准,将全大市校园餐业务数据归集到宁波市中小学校园餐大数据智治平台;已完成异常采购、冻品占比高、高油高盐三个预警模型的迭代优化。五是起草直属学校食堂财政资金补助方案。六是下发工作提示函,要求直属学校规范食堂委托服务合同管理,并做好学校合同备案工作。加强合同履约监管,要求学校将签订的合同上报,做好合同备案审核及后续指导工作。

11.针对“工程项目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一是修订《小额支出项目竞争性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督促学校严格落实管理办法要求,规范政府采购流程,提升政府采购风险意识。二是邀请专家开展直属学校(单位)政府采购培训工作,强化人员规范采购意识。三是开展直属学校(单位)政府采购全面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限期整改。将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警示,举一反三,推动各单位完善采购内控制度,防止问题反弹。

(五)教育管理体系科学化水平不高

12.针对“直属学校教育管理有待优化”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建立直属学校(单位)预算资金统筹机制。2025学年完成教师校际交流共享29名。二是优化名优骨干教师管理评价体系,推动名优骨干教师发挥区域引领带动作用。三是经与编办协商,确定2026年直属学校教师招聘用编计划150名,并组织开展了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4场招聘。四是调研四明职业高级中学、东钱湖旅游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的可能性,统筹属地闲置校舍,拓展办学空间。

13.针对“部分机构职能管理存在错位越位”的问题。

一是系统梳理直属单位职能配置情况。二是理顺有关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行政管理职责与宁波市校园安全工作研究会职责边界。

14.针对“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学校(单位)图书馆馆藏图书剔旧处置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学校电梯报废处置审批工作的通知》。二是出台相关制度,明确在后勤等重点领域岗位任职满一定年限的,需要按规定交流轮岗。三是已完成对37家直属学校(单位)往来款全面清理核查。将往来款管理模块嵌入教育财务管理平台,实现学校线上报送、系统自动汇总、财务中心核查监管与风险预警。四是统筹组织开展全覆盖资产清查盘点,同步推进年度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逐项整改资产领域突出问题,按期完成整改。五是2023年至2025年期间,宁波第二技师学院已完成综合楼3层兴港职业训练院、4层兴港研训基地的装修改造与设备安装,目前相关场地已逐步投入使用。六是印发《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加强直属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波市教育与电化教育中心房产管理办法》,强化房产资源集约利用与审批管控。学生职业体验馆(宁波市中小学生成长指导中心场馆)在原有功能基础上增设家长成长学院,计划每年开展场内服务不少于100次,提升资产综合使用效益。

(六)深化教育领域改革不够有力

15.针对“‘双减’政策落地成效未达预期”的问题。

一是全市课后服务素质类课程达2000余种,课后服务资源供给进一步丰富。二是印发《寒假春节校外培训教育工作提醒函》。截至3月底共排查机构836家,检查托管机构254家。通过市教育局官微、宁波发布等媒体发布《寒假校外培训告家长书》,引导家长抵制学科类违规培训。三是印发《2026年宁波市学校卫生健康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2026年全市儿童青少年“正脊行动”工作的通知》,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卫生健康会议,组织宁波市中小学“挺起脊梁”室内正脊操推广活动暨首期培训开班仪式,选定11所学校进行试点。四是印发《关于印发<2026年宁波市青少年“一月一书”共读活动方案>的通知》,发布每月参考书单,号召全民阅读。印发《关于开展第三届“让热爱破圈而出”宁波市大中小学社团文化展示活动的通知》,积极推进第三届宁波市大中小学社团文化活动的开展工作。印发《关于成立宁波市青少年心理关爱应急专家团队的通知》,组建12支青少年心理关爱应急专家团队,实现预警学生的全流程帮扶和管理。五是印发《关于公布2026年宁波市学生体育竞赛活动计划的通知》《关于公布2025-2026年度宁波市体育人才培养学校布局项目的通知》;据不完全统计市区两级体育赛事达到200项;深化“1+1”体育选项,遴选推广《宁波市中小学校综合体育活动2小时优秀方案汇编》。

16.针对“教育数字化建设混乱”的问题。

一是将绿色护眼教学系统题库资源整合到“甬上云校”。同时完成存量信息化项目问题梳理与整改,形成报告。二是已起草完成宁波市“十五五”教育数字化发展工作方案、《宁波市教育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三是近5年的数字化项目已完成内审,形成摸底报告,明确整改问题及措施;已核定完成相关信息化项目的等级等保。四是甬江职高建立酒店专业数字化实训中心管理理事会,形成常态化管理监督机制,每学期开展师生满意度调查,目前已完成一次师生满意度调查,教师满意度100%,学生满意度96.6%。

(七)推进教育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不够严实

17.针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印发《市教育局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召开2025年廉情分析会,对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进行总结。二是将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要求传达给各校,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健全完善《宁波市教育系统廉洁教育实施意见》等5项相关制度。三是下发关于开展“一案五必须”工作“回头看”的提示,全面复盘案件通报、查摆剖析、警示教育、整改建制、回访督促情况。印发《关于做好小微权力清单和廉政风险点自查工作的通知》,推动防范化解廉政隐患。四是针对违规吃喝相关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从严抓好师德师风与干部作风建设。

18.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推动市教育局制定《宁波市教育局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廉政风险清单》,指导机关纪委学习纪检业务相关规定。二是推动召开全市教育系统攻坚决战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推动印发《2026年宁波市中小学纠治教辅征订乱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6年宁波市中小学购买校服乱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6年宁波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建立完善教辅、校服专项整治“三张清单”。按工作方案开展了局管干部违规因私出国(境)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印发《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管理的若干办法(试行)》。三是推动印发《贯彻落实<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细则(试行)>的实施意见》。推动局党委专题研究市中小学名优骨干校(园)长认定的相关建议;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时,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问题审核把关。四是集体学习《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重点岗位权力清单、风险清单、负面清单(试行)》,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开展案件复盘交流,进一步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

19.针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兼职取酬和领取劳务报酬的通知》,分层分类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培训,部署开展劳务所得情况抽查相关工作。二是完成对公务接待标准不规范问题的财务培训。印发《宁波市直属学校(单位)一般性公务活动用餐管理细则》的通知。将公务接待支出嵌入智慧财务平台进行实时预警。三是已在市教育局官网公开违规吃喝专项举报电话、专项举报邮箱,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每周五下发廉洁提醒,推动廉洁教育提醒常态长效。四是机关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查找自身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加强党性锻炼、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改作风树新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剖析并明确整改举措。五是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建立文件联查联审等按照“减负”要求开展工作的机制。将与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纳入发文、会议、督查检查等日常工作管理中。

(八)组织建设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20.针对“基层党组织‘桥头堡’作用不强”的问题。

一是已根据领导分工,完成机关支部设置调整;结合支部围绕中心工作履职情况对支部进行了星级评定;各支部结合业务工作做好2025年度总结。二是举办直属学校(单位)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三是开展专项调研,围绕学校是否按规定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发展等工作进行查摆,要求相关学校按要求抓好整改。

21.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一盘棋’谋划不足”的问题。

一是制定宁波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干部培训三年行动计划。二是开展新一轮直属学校(单位)校级领导干部选拔。三是印发《关于组织市教育局机关年轻干部下沉实训工作的通知》并对相关要求进行明确。四是干部选拔任用前,组织各考察组开展考察工作岗前培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

22.针对“教师人才队伍缺乏‘全链条’选拔培育”的问题。

一是新一批市级学科骨干和优秀双师型培养计划培养对象数量增加至198人。二是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明确教师招聘研究生学历要求。三是2026年依托华东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宁波大学等高校同等学力申硕项目,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高校在职课程研修,服务教师提升学历。四是已完成新一轮市名校长认定,共计29名;新一批名校长工作室已启动;市乡村校长“领雁计划”高研班已结业。五是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要求,完善了班主任专业成长体系。

23.针对“日常管理监督存在‘宽松软’现象”的问题。

一是已修订印发《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育社会团体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学校(单位)干部教师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三是排摸曾担任过校级领导、以专业技术人员身份退休人员的人数及目前从业和兼职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兼职取酬和领取劳务报酬的通知》,要求直属学校(单位)以专技身份退休的离退休干部,在企业和社会组织兼职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四是严格按规定办理离岗退养手续。

(九)上轮巡察、审计整改还不够扎实彻底

24.针对“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到相关学校召开整改会议,对市本级民办学校的学宿费、财政经费加强监管,由专职财务人员负责。二是多次和各出版社、税务部门沟通,梳理留存的版税清单。目前形成正式工作方案,版税清单已清理完成。三是已委托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对甬教科技基建账户进行全面财务审计,世明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审计结论;督促宁波甬教科技公司继续按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严格管理基建及行政账务。四是15处低效闲置房产目前已通过封存、签订使用合作协议、纳入公务仓等方式完成整改。五是对37家直属学校(单位)往来款全面清理核查,分类梳理,并逐笔分校分明细落实清理责任人。已完成往来款预警平台升级。

三、下步工作打算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市教育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更加坚定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实际行动中。

(二)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推进巡察整改常态长效。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摒弃“过关”心态,把巡察整改抓牢抓实,巩固拓展已取得的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盯住不放、一抓到底,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制度形式固化整改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以整改实效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强化整改运用,赋能教育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把巡察整改成果深度融入教育改革发展全过程、各方面。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提升育人质量、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务实举措。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激励教育系统干部担当作为,以整改实效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谱写教育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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