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切实提高全市创业培训工作质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关于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09331号)、《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13号)、《关于印发〈马兰花创业培训项目组织实施规程〉等技术文件的通知》(中就培函2025〕62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马兰花创业培训项目实施细则〉等技术文件的通知》(黔人社函2026〕6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市各类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中新增认定一批符合条件的创业培训机构,推进全市创业培训工作开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创业培训机构类型

本次可申请认定的创业培训机构,包括SIYB创业培训机构和网络创业培训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

2.正常开展创业培训(服务)1年以上,能提供培训(服务)效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服务对象的评价材料。申请认定网络创业培训机构的,还需具有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备案)的SIYB创业培训资质或办学许可证上具有电子商务培训专业(工种);

3.至少有2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创业培训及后续服务的组织工作;

4.至少有1名专职创业培训讲师;每门课程至少配有2名取得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或各级创业培训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培训课程的《创业培训讲师培训合格证书》,且取得对应课程的《贵州省师资提升班培训合格证》的全职或兼职讲师

5.5名以上全职或兼职的创业服务专家(包括企业家、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教师、网络创业者、取得创业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及法律、会计、金融、人力资源、产权保护等专业人士);具有满足创业服务要求的设备设施;

6.不小于60㎡的创业培训理论教学教室,足以实现移动课桌呈U型”或“岛型”摆放,配备投影仪可移动课桌椅、黑白板等教学设备申请认定网络创业培训机构的,还需配备不小于100㎡的网络创业培训实操教学教室,配备不少于30台电脑及优质网络资源(不低于100兆带宽独享,确保流畅使用实操平台;网络创业培训(直播版)还需备有麦克风、支架、补光灯等直播所需设备;

7.办学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和消防要求;已安装远程移动视频监控系统,能实现培训过程的实时监控和摄像记录;

8.能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创业培训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流程开展培训教学,使用正版教材,并能使用省人社厅确定的教学辅助平台;

9.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近3年内未发生社会不良影响事件

三、材料

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遵义市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

2.独立法人证书;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申请网络创业培训机构的,还需提交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备案)SIYB创业培训资质的文件;

4.教学场地的房屋产权证书(属于租赁场地应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或合同,协议期限至少到202712月),并提交符合建筑和消防要求的证明材料和场地实景照片

5.教学设备购置清单、网络和视频监控系统设备清单(含设备名称、数量、型号),并附照片;

6.创业培训讲师、教学管理人员、创业服务专家的资格材料(如:花名册、身份证、学历证书、师资(资质)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聘用协议等)

7.所申请培训课程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

8.2025年以来开展创业培训(服务)工作的业绩证明,需提供培训过程、效果相关证明、服务对象评价、后续跟踪服务等材料;

9.申报单位的教学组织管理、师资管理、后续服务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监控与评估等内部管理制度

10.申报承诺书。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有序装订成册(目录可参考附件4)。申请单位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全责,不实不准的,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四、申报时间及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2026年8月4日至8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县级初审。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所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属地人社部门根据申报条件和评分表(附件2、3)要求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符合条件但材料不全的,申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材料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各地初审推荐资料需在91日前报遵义市就业局转培科。

(三)市级评审。市级人社部门组织创业培训相关管理人员、培训讲师等组成专家评审组,对申报单位开展实地考察和评审形成综合评估意见,评选出拟认定机构名单。

(四)公示认定。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对拟认定创业培训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机构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下发认定通知,认定为我市创业培训机构

五、其他事项

建立创业培训机构动态管理机制,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评估,必要时可动态调整。对于评估不合格或限期整改未完成的,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被相关部门查处的,违反规定骗取、冒领创业培训补贴资金的,学员投诉较多且主观恶意较大的,以及其他不适宜继续开展创业培训的机构,将及时清退出创业培训机构目录,取消相关资格。

咨询电话:0851-28662656

附件:

附件1:遵义市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申请表.xlsx

附件2:SIYB创业培训机构认定评分表.docx

附件3:网络创业培训机构认定评分表.docx

附件4:遵义市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申请资料目录.xlsx

附件5:其他资料参考模版.xlsx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