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6年3月10日)规定的程序,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第一批确定下列3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拟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职称及执业资格 和取得时间 |
1 |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 | 法官助理 | 邓懋豪 | 男 | 1996.12 | 刑法学专业 | 研究生 法学博士 | 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0.03) |
2 | 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 | 法官助理1 | 杨诗源 | 男 | 2001.10 | 法律(法学)专业 | 研究生 法律硕士 | 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5.03) |
3 | 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 | 法官助理2 | 冯优晨 | 女 | 2001.06 | 立法学专业 | 研究生 法学硕士 | 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5.03)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8月4日起至13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反映。
联系电话:0574-87009545,联系人:陈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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