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士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由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案号:皖马交违通〔2026〕1000866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违法行为通知书》(案号:皖马交违通〔2026〕1000866号)具体内容附后,受送达人可到我局领取书面文本。
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联系地址:马鞍山市慈湖河路1000号
邮编:243000
联系人:孙剑飞 联系电话:0555-2376955
附件:《违法行为通知书》(案号:皖马交违通〔2026〕1000866号)。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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