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障违约事项处理通知书》(渡医保处字〔2026〕254号)决定,解除重庆泰美欣鑫源源药房有限公司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序号

机构编码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备注

1

P50010412025

重庆泰美欣鑫源源药房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渡口区钢花路485号附12号

协议处理(渡医保处字〔2026〕254号)

重庆市大渡口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