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政策简介

就业见习是指政府为提升青年就业能力,组织青年到政府确定的就业见习基地的特定岗位进行实践锻炼的一项就业准备活动。参加就业见习可以使学员得到真正深入行业、深入企业、深入岗位的职场体验,并领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学员准备的补贴。

见习基地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向虹口区就业促进中心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基地:

1、在本市合法登记注册,经营地在虹口;

2、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强;

3、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基地的用人单位应符合本市经济发展方向和产业功能定位,并能提供一定规模就业见习岗位且岗位具有技术含量和通用性;

4、企业有一定的规模,且用工场地和用工人数达到一定体量。

就业见习补贴

见习学员生活费

补贴对象: 见习学员

补贴标准: 当年本市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见习带教费

补贴对象: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基地

补贴标准: 每带教1名学员每月的见习带教费补贴标准为当年本市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30%。

个人报名参加就业见习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年龄在16-35岁,具有本市户籍的未就业人员;

2.参加本市就业见习计划的本市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所属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

3.本市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离校2年内未就业全日制毕业生。

注意哦,这里的毕业学年是指毕业前一年。如毕业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则毕业学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欢迎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申请见习基地

咨询电话:65072590*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