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改革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树立崇尚改革支持改革的鲜明导向,凝聚更加磅礴的改革力量,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将集中表彰一批全区“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改革工作先进个人”。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自治区党委改革办有关要求,现将我市拟推荐对象在全市范围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8月4日至8月10日。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调查,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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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8月3日 


自治区“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改革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一、自治区“改革工作先进集体”(1个)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二、自治区“改革工作先进个人”(5名,按姓氏笔画排序)

1.王璟(蒙古族) 呼和浩特市医保局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

2.申若谷(女,蒙古族)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林草局林草建设服务中心自然保护地建设中心副主任

3.白昱 呼和浩特市委政研室(改革办)副主任

4.庞凤(女) 呼和浩特市委社会工作部一科科长

5.潘晓伟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