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乡村产业发展提速,农户生产经营、日常周转资金需求持续增加,一些民间资金互助、乡村标会、合作社等自发资金组织打着惠农帮扶、邻里互助的幌子,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吸纳资金。此类机构一旦资金链断裂,极易造成农户财产损失,扰乱农村金融秩序,破坏乡村和谐稳定。为切实保护广大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现就农村资金互助组织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提示如下:

一、认清农村各类非法资金互助活动常见套路

当前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农村群众乡情信任、金融辨别能力较弱的特点,打着“邻里互助、抱团致富、社员资金周转”旗号开展非法金融活动,主要作案手法如下:

1. 假借互助入股违规吸储

私自设立村级资金互助小组、合作社互助部,突破正规资金互助“封闭社员制”,向全村、跨村不特定村民吸纳资金。以“入社分红、按月付息”为噱头,发放仿银行样式“股金证、互助金证”,公开承诺保本高收益,归集资金形成资金池。一旦资金链断裂,组织者极易卷款跑路,村民资金难以追回。

2. 绑定农业项目诱导集资

借订单农业、特色种养、乡村振兴投资项目包装骗局,宣称“包销包赚、超高回购收益”,一方面高价售卖劣质种苗、农资,另一方面以种养分红、产品返利诱导群众大额投资;部分机构同步推出农资预交返利活动,承诺预付农资款可获得高额利息返利,属于典型庞氏骗局。

3. 仿冒正规金融机构混淆视听

仿照银行网点装修,私自设立存取款柜台、悬挂虚假利率牌,印制存款、借款单据,营造合法存贷款假象。同时冒用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供销合作社标识、宣称获得官方授权,为非法吸储、放贷行为背书,欺骗性极强。

4. 违规高利转贷与虚假融资包装

部分互助组织勾结贷款中介,以“转贷降息、提升贷款额度”为诱饵,诱导农户使用高息过桥资金置换按揭贷款;协助农户伪造收入流水、空壳公司资质、虚假消费合同套取银行信贷资金,再转入互助组织账户放贷牟利。

5. 衍生配套诈骗手段

一是虚假理财诈骗,面向农村老人推出养老、惠农高息理财产品,无任何金融经营资质,靠新入资金兑付旧客户利息;二是假冒催收、代理维权诈骗,谎称可修复征信、减免债务,骗取农户身份信息、电话卡实施不实投诉,或以起诉、影响子女升学恐吓转账;三是鼓吹“征信变现、职业背债”,诱骗村民背负巨额贷款后组织者失联,全部债务由农户自行承担。

二、参与非法资金互助组织需承担多重严重风险

(一)财产损失风险

非法互助组织无监管、无风控,资金全部由私人管控,极易出现挪用、挥霍、卷款失联。群众投入的本金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产生的损失需自行承担,不存在政府兜底代偿。贷款资金经中介、互助账户流转时,还可能被恶意截留,额外收取高额服务费、佣金。

(二)个人征信受损风险

配合互助组织、中介伪造流水、虚假用途套取银行贷款,会被金融机构认定违规用款,直接记为征信不良,承担贷款违约罚息,后续房贷、经营贷、信用卡申请全部受限。

(三)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办理互助、贷款、维权业务时提交的身份证、银行卡、家庭信息会被无资质机构随意留存、倒卖至黑灰产业链,极易诱发电信诈骗、银行卡盗刷。

(四)高额负债与过度借贷风险

不法互助组织无视农户真实收入与还款能力,怂恿大额借贷、以贷养贷,叠加高额过桥利息、服务费,农户会快速陷入无力偿还的负债泥潭。

(五)涉嫌违法犯罪风险

1. 组织、发起、宣传非法资金互助,向公众吸收存款的牵头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农户配合伪造收入证明、虚假交易材料骗取银行贷款,涉嫌骗取贷款罪;

3. 听从教唆伪造重病、失业证明恶意投诉逃债,情节严重的,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辨别合规资金互助,牢记“三查三不”防范准则

一查主体资质

正规开展资金存贷、理财、资金互助业务,必须持有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牌照,仅市场监管登记的普通合作社、村级互助小组,无权面向公众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无金融牌照开展吸储返利业务,均为非法活动。

二查经营模式

农业生产经营利润率有限,凡是承诺“保本保息、年化收益远超银行正规理财”“预交农资高额返利”“贷款无条件快速放款”的项目,均存在重大诈骗风险。

三查标识授权

打着供销社、官方农业合作项目宣传的机构,主动向当地供销、农业主管部门核实授权资质,擅自冒用、篡改供销合作社标识开展集资活动的,坚决远离。

一不轻信高额回报

牢记“高利保本必是陷阱”,切勿被月息、年息高额分红诱惑,切勿相信“贷款不用还、征信变现躺赚”等虚假话术。

二不盲从熟人推介

不被邻里介绍、亲友推荐、上门送礼、限时优惠等噱头蒙骗,重大资金投入务必与家人商议、查证,切忌轻信他人。

三不参与预付、包装类业务

拒绝预交大额农资款换取返利;坚决不配合任何人伪造流水、收入证明、虚假合同办理贷款,规避法律责任。

 四、理性办理涉农金融业务,违法线索及时举报

1. 农户办理存款、贷款、理财业务,务必通过农商行、农信社、国有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线下网点、官方APP办理,不通过中介、村级互助组织代办融资、协商还款业务。

2. 自觉树立理性投融资观念,根据自身农业经营收入、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金融产品,拒绝过度借贷。

3. 如发现以下非法金融可疑行为,请保存合同、收据、转账记录、宣传海报、聊天截图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农业农村、供销、金融监管部门举报:

(1)以村级互助、合作社入股、社员互助金名义向社会大众吸收资金;

(2)借订单农业、农资预售、乡村振兴项目许诺高额投资回报;

(3)仿冒银行网点、冒用供销合作社标识开展非法存贷款、理财宣传;

(4)中介、互助组织协助包装资质、套取信贷资金、违规转贷;

(5)以征信修复、债务减免为名实施代理维权诈骗。

已遭受财产损失的群众,请携带完整证据材料第一时间到属地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此提醒广大农民朋友:正常邻里小额无息周转不属于非法金融,但大规模归集资金、许诺固定收益的资金互助均触碰法律红线。请自觉远离各类无资质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守住自家“钱袋子”,共建平安有序的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