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本市关于加强青年在沪就业起步期安居保障相关工作要求,加快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区,虹口区发布新就业青年安居支持政策。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单位在虹口,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35周岁以下(截至申请当年1月1日);
2.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沪无自有住房;
3.自2026年1月1日以后在沪新就业缴保,且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不超过上年度我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2倍;
4.取得高水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不满3年(截至申请当日);
5.未享受过我市及各区租房补贴政策。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申请租住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享受不超过2年政府补贴优惠价。
第一年补贴标准如下:
1.外环线内(S20高速以内)房源补贴不超过备案价的40%,且每套房源补贴最高不超过2500元/月;
2.外郊环间(S20高速与G1503高速间)房源补贴不超过备案价的50%,且每套房源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月;
3.郊环线外(G1503高速以外)房源补贴不超过备案价的60%,且每套房源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元/月。
第二年补贴额度退坡50%。
2年政策期满后或未满2年但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不再享受政府补贴,可按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规定续租。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方式
线上申请为主,线下帮办为辅。
1、线上办理:随申办“我要租房-新就业青年安居服务-新就业青年租房补贴申请”事项。
2、线下帮办:按要求填写《新就业青年租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外籍青年、港澳台青年,现阶段统一线下办理。)
(二)审核认定
申请对象提交相关材料后,4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审核过程中,需要补件的,申请对象在收到补件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下补件,补件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长,逾期未补件的,审核工作终止。申请对象可通过随申办“我的办件”查看受理进度、审核结果。
(三)联系方式
线下帮办点:江湾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地址:虹口区奎照路280号一楼服务大厅或213室
电话:021-6560565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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