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教育培训活动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抽考活动的通知》的工作部署,为扎实做好我市住建领域全员学习备考、抽查考核及隐患治理工作,决定在我市开展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教育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警示教育片、《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相关内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及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相关内容
二、培训地点
市住建局三楼大会议室
三、培训时间和参加人员
(一)《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相关内容培训人员
1.培训时间:2026年8月7日8:40-11:30
2.参加培训人员:各区县、功能区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同志,东港区、经开区、高新区、山海天建成区项目和市直管项目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安全专监,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总监、安全员。
(二)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及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相关内容培训人员
1.培训时间:2026年8月7日14:30-16:30
2.参加培训人员:各区县、功能区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物业科室负责同志,部分街道及社区负责同志,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负责同志、项目经理。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通知要求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于8月5日下午下班前填报参会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参加《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相关内容培训人员报名表发送至安全管理服务科邮箱:rzsczhaqk@rz.shandong.cn,联系电话:0633—7979131;参加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及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相关内容培训人员报名表发送至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科邮箱:rzszjjzbk@rz.shandong.cn,联系电话:0633—7979210。
(二)请参训人员自行携带笔记本、签字笔等学习用品,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参训。
(三)各有关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计划,培训期间安排好代班人员,确保管理到位。
附件:1.
培训安排表.docx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31日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