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兵团关于扩内需、促消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师市电商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充分发挥电商对实体经济的拉动作用,第九师白杨市拟开展“乐享线上消费·惠购白杨好物——2026年第九师白杨市电商促消费专项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本次活动的经营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乐享线上消费·惠购白杨好物——2026年第九师白杨市电商促消费专项活动
二、活动时间
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财政资金使用完毕止。
三、消费券设置与使用
(一)券面档位配置
本次电商补贴券为满减券,投放渠道覆盖抖音商城、淘宝、京东等主流线上平台,具体档位设置:
1.满50元立减3元;
2.满100元立减8元;
3.满150元立减11元;
4.满200元立减16元。
鼓励入驻商家1:1叠加发放店铺优惠券,放大惠民让利效果。
(二)申领与核销规则
1.申领方式:消费者进入参与活动商户的线上店铺、商品页面即可免费领券,领取即时生效,仅限领取当日使用,过期自动失效,作废资金原路退回师市补贴资金池,循环二次投放。
2.抵扣规则:订单结算界面自动实现支付立减核销,单笔订单仅可使用1张政府补贴券,不可叠加使用多张政府补贴券。
3.适用品类:师市名优农特产品、休闲食品、日用百货、家居用品、小型家电等线上在售商品;已享受国家汽车、数码以旧换新补贴的商品,不在本次电商消费券抵扣范围。
四、经营主体范围及管理
- 申报条件
1.在师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已在天猫、淘宝、拼多多、美团等主流电商平台开设店铺或自身拥有其他电商平台,可独立完成商品上架、订单处理、支付核销及配送服务,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相关信息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经营主体。
2.能够及时提供核销明细及相关经营数据,妥善处理消费者咨询与投诉。
- 参与程序
辖区内正常开展网络零售业务的经营主体均可自愿申报入驻活动,申报单位须向师市商务局提交全套备案资料:申请表、营业执照、企业信用公示报告、电商店铺后台经营数据截图、线上营收运营说明、诚信经营承诺书、参与活动产品信息表(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 活动管理
1.所有入驻商户签订诚信经营书面承诺,严控商品质量、禁止先涨价再用券、虚假标价等违规行为;
2.实行商户准入、清退动态管理机制,严厉打击刷单虚构交易、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活动资格,全额追缴违规申领的补贴资金,并依规纳入信用警示名单。
五、补贴资金拨付、监管与清算管理
1.资金配套:引导入驻平台、经营主体配套自有让利资金,政企双向发力放大促消费拉动效能。
2.拨付模式:商家先行上线投放优惠权益,师市商务局以十个工作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依据系统真实核销数据,据实核算、拨付对应财政补贴资金至各参与主体。
3.动态管控:对消费券发放量、核销率、资金撬动数据实行常态化监测,结合活动热度动态优化券面投放节奏,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清算要求:定期联合财政局对项目资金进行清算;未核销结余财政资金,严格按照财政管理规定足额上缴退回国库。
六、审核与确认
师市商务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认后予以公布。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参与经营主体。
七、相关要求
1.各参与活动主体负责消费券配置、核销、交易清分及数据归集。消费者下单后通过平台领券,支付时“立减”补贴。
2.各参与活动主体按期报送核销明细及资金进度。经营主体须建立台账,每笔补贴须完整留痕(消费者ID、订单编号、交易金额、补贴金额、支付时间、商户信息等),确保可追溯、可审计。
3.补贴对象仅为活动期内自愿参与、在参与店铺下单的个人消费者,购买方、申请人、补贴领取人须为同一人。
4.经营主体须依法经营,保证质量,不得变相加价或取消原有优惠,违者取消资格并承担法律责任。
5.退货时,经营主体须将已申领补贴原路退回。每笔订单限用1张消费券,不可拆单,不可用于预付卡、充值、转让、找零、提现或售卖。
6.各参与活动主体须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实时监测使用情况,发现异常集中核销应立即冻结并上报。
7.活动期间,师市商务局可根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及政策变化动态调整,如遇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可暂停、调整或终止活动,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八、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1日—8月5日
报名方式:申请经营主体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邮箱(835327858@qq.com),纸质版交至第九师白杨市商务局。咨询电话:0901-338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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