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型拖拉机是企业非法生产销售、地方以拖拉机名义登记上牌的机动车。这类车辆只有运输功能、没有农田作业功能,不符合国家拖拉机安全生产强制标准,安全隐患大,交通事故多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7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要求,全国各地自2017年开始全面开展了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5年下发的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回头看的有关文件精神,截止2025年底,全国变型拖拉机牌证已全部公告注销清零。为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611日起,所有变型拖拉机所使用的拖拉机牌证(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证等)均为无效牌证所有变型拖拉机均为非法机动车辆。

二、文山州境内现有的所有变型拖拉机机主,要在20261015日前将所悬挂使用的拖拉机牌证主动上交本地县级农机安全管理部门,并将相关的机动车辆送到机动车拆解报废企业实施拆解报废。

三、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在我州境内生产、买卖、使用、驾驶变型拖拉机。非法生产、买卖、使用、驾驶变型拖拉机的,相关部门将依法实施处罚。



文山州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