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永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银窝沟乡富营子村7组土地使用证书(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申请书201900700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书废止。
特此声明
声明人:魏永明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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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永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银窝沟乡富营子村7组土地使用证书(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申请书201900700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书废止。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魏...
魏永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银窝沟乡富营子村7组土地使用证书(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申请书201900700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书废止。
特此声明
声明人:魏永明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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