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下午,我局在市政府新闻办公厅召开《吉安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向社会解读本次《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严志如同志,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市社保中心主任谢晓宇同志,市社保中心副主任肖学涌同志出席。

发布会上严志如同志介绍了吉安市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并解读《办法》,分别就参保范围、参保缴费、认定和鉴定、待遇给付等七个部分作了说明,指出新修订的《办法》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提升保障力度、简化办事流程,更贴合我市企业用工和群众保障实际需求。
发布会上,严志如同志、谢晓宇同志、肖学涌同志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问:这次修订的《吉安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和之前试行稿相比,主要有什么变化?
严志如:《办法》系在原试行文件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总体框架、运行模式、缴费标准均保持不变,在保障范围、待遇标准两方面进行调整。修订内容主要是:
(一)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与原试行办法相比,《办法》扩大了可参加补充工伤保险的人员范围,新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聘用人员,协会学会商会工作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公益志愿者等四类特定人员;适当调整原试行办法5类特定人员范围,增加寒暑假工、医疗机构和各类单位进修人员。同时,根据《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将特定人员中的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中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年龄不超过70周岁的劳动者调整为已参加工伤保险人员保障范围。
(二)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根据工伤保险制度设计,企业需支付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补助等工伤待遇,补充工伤保险可向企业支付保险待遇,进一步减轻企业压力、降低人力成本。《办法》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中五级、六级赔付标准分别提高2个月、3个月工资;将停工留薪期工资补助赔付标准中一至九级伤残标准均提高1个月工资,十级提高0.5个月工资;将停工留薪期护理补助赔付标准由每人每天100元、最高3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天150元、最高6000元。
(三)进一步提高了待遇水平。《办法》在原试行办法赔付标准基础上,提高了职工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提高10万元;目录外医疗费报销比例由原10万以内可报销70%提高至75%、10万以上可报销50%提高至60%,可报销额由每次8万提高至10万、年度累计额度从15万提高至30万;增加生活护理费补助,生活不能自理人员、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813元、406元。
大江网记者问:能否举一个具体的案例,说明一下企业购买补充工伤保险能给他们带来哪些保障,还有补充工伤保险理赔是否便捷?
谢晓宇:我们以一个企业行业风险类别为四类(共八类,每类对应基准费率不一样,四类基准费率为0.9%)的工伤九级职工为例,假设他的月工资为4000元,停工留薪期3个月,医疗费花费4万元,其中工伤保险报销医疗费3.5万元,超工伤保险规定医疗自费支付4500元。如果只参加了工伤保险,除工伤保险报销和补助外,企业要支付1.2万元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3个月工资),与该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还要支付3.6万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职工9个月工资)。如果同时参加了补充工伤保险,月缴补充工伤保险费只需10.8元,企业方面:补充工伤保险资金要赔付给企业800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2个月工资),企业与该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再支付企业2.8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7个月工资)。为企业降低了75%左右的支付压力,减负效果显著;职工方面:超工伤保险规定医疗自费支付范围的4500元,还可以按75%支付3375元。所以用极小的成本,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利益。
特定人员更需要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参保后能确保发生职业伤害的特定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基本同等的待遇。所以说,补充工伤保险是用小成本保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让劳动者从业无后顾之忧,也让用工单位敢用工、用好工,实现就业和用工的双向奔赴。
你问的补充工伤保险理赔是否便捷,是这样的,我们补充工伤保险与工伤保险业务办理实行统一经办,对接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承办机构同步办理参保、缴费和待遇支付,同窗受理申报、赔付。补充工伤保险在提交认定申请后,15日内会完成调查认定工作,对符合支付条件、手续齐全的补充工伤保险待遇给付申请,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市融媒体中心: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补充工伤保险费呢?
肖学涌:补充工伤保险费和社会保险费一样由税务部门征缴。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同步缴纳补充工伤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缴纳补充工伤保险费。
补充工伤保险参保缴费主要有两个步骤。首先是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在人社部门参加补充工伤保险登记,其次是人社部门将参保信息传递至税务部门后,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就可以申报缴费。其中,用人单位按月申报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当前按年申报缴费。
税务部门将分别提供线上+线下、窗口+掌上、实体+网厅等多渠道多途径的缴费模式。线上:用人单位可通过“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江西省电子税务局缴费,以个人名义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申报缴费。线下:所有缴费人都可以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全市各办税服务厅窗口线下办理申报缴费。
在此特别提示各参保单位,在完成参保登记后,请于当月办理缴费手续。灵活就业人员和工程建设项目以项目形式参加补充工伤保险的,完成参保登记同日请完成缴费,逾期将影响待遇的正常支付。
下一步,全市人社部门将协同税务部门持续优化参保登记申报缴费服务,全力保障补充工伤保险征缴平稳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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