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正式印发《荆门市“清洁家园”市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制度建设明确资金管理标准,规范奖补资金分配、使用、监管全流程,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为全市常态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筑牢坚实制度保障。

《办法》明确划定资金使用边界,专项用于村庄公共区域清洁整治、清洁设施运维管护、宣传动员培训三大领域,明确禁止用于村级运转经费、村干部补贴等无关支出。同时,构建全链条管理机制,明晰部门职责分工,规范申报评审、资金下达工作程序,要求受奖行政村落实专账核算、台账管理,同步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对资金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责,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精准发力。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抓好《办法》落地见效,强化基层政策指导与日常监督检查,做实做细绩效运行监控,充分发挥财政奖补的正向激励作用,积极调动各村参与环境整治的内生动力,持续推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杨国良 王知国)

近日,市财政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正式印发《荆门市“清洁家园”市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制度建设明确资金管理标准,规范奖补资金分配、使用、监管全流程,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为全市常态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筑牢坚实制度保障。《办法》明确划定资金使用边界,专项用于村庄公共区域清洁整治、清洁设施运维管护、宣传动员培训三大领域,明确禁止用于村级运转经费、村干部补贴等无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