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为深化医保便民服务改革,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减少患者窗口缴费排队时间,切实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刷脸支付、一码支付、移动支付、信用支付等便捷支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相关工作部署,我市决定启动信用支付便民服务试点建设工作。现将试点医疗机构自愿申报及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申报范围
全市所有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均可自愿申报参与本次信用支付试点工作。鼓励各医疗机构积极主动申报,依托信用赋能优化就医服务、提升医保便民服务质效。
二、试点工作核心要求
自愿申报的试点医疗机构,需严格对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执行的信用支付试点建设标准及技术规范,全力配合医保部门开展各项试点落地工作,重点完成以下核心任务:
(一)推进HIS系统升级改造。严格按照信用支付业务流程、数据接口规范及医保信息统一标准,自主推进院内HIS系统升级改造,打通信用核验、诊疗服务、费用记账、医保结算、欠费管理等全流程功能模块,确保系统适配信用支付“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实现就医信用信息精准调取、业务数据规范上传、结算流程无缝衔接。
(二)自主确定合作银行业金融机构。医疗机构自主沟通选择合作金融机构,可选择多家合作金融机构合作,并于2026年8月30日前将合作金融机构名单以书面形式报市医保中心,后续如有增加合作金融机构的可继续报送名单。
(三)按时完成试点改造和应用。配合对接医保部门信用信息平台技术支撑单位,开展医保信用信息平台系统与院内HIS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联调等工作,按时完成接口对接、功能测试、压力测试、数据校验等各项联调任务,并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信用支付应用工作。
(四)落实试点常态化管理。建立信用支付试点工作专项机制,明确责任科室、专人负责试点建设、系统运维、业务对接、政策宣传等问题,保障信用支付业务稳定、规范运行。
三、申报相关事宜
(一)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8月9日受理申报。
(二)申报材料。各意向医疗机构提交信用支付试点医疗机构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呼和浩特市医保中心。
(三)试点确定。主动申报的医疗机构自动成为我市信用支付试点医疗机构,启动试点建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信用支付是深化医保便民改革、提升医疗服务精细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试点工作,充分认识试点建设的重要意义,结合自身实际积极自愿申报,主动投身医保便民服务创新工作。
(二)压实责任,高效推进。申报试点的医疗机构要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倒排工期、稳步推进系统改造和联调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试点建设任务,顺利实现信用支付服务上线运行。
(三)密切协同,强化联动。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各医疗机构要加强与医保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对接,及时反馈系统改造、联调测试、业务运行中的问题难点,主动对接技术支撑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7月24日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