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国家民委宣讲团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示范宣讲暨第三十三期“文山大讲堂”举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引导全州各族干部群众持续强化法治意识、全面理解法律内容,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州委书记赵国良主持并讲话。
中央民族大学党委常委、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关凯作专题宣讲,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过程、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法律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等内容进行全面讲解。
赵国良强调,文山作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做好民族工作是我们的重要政治任务,学好用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全体党员干部的必修课。要持续在学懂上下功夫,深刻把握民族工作的政治属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赋能边疆治理的时代价值,切实增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要持续在弄通上下功夫,做到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道理与法理、个体与整体、当前与长远、顶层设计和基层设计相融通,自觉用法律指导和推动新时代文山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持续在做实上下功夫,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在思想引领上做实,结合“饮水思源、致富思进”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多用群众的故事、群众的语言阐释法律的精神内涵和法治思想;在经济建设上做实,聚焦产业、项目、干部、环境“四项重点”,做好经济发展、产业建设文章;在社会治理上做实,持续深化基层治理“两张清单”和“一户一明白人”工程,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在宣传教育上做实,深化普法教育工作,推动法治理念深入千家万户、法治精神入脑入心;在贯彻执行上做实,加大执法力度、执法检查、执法调研,推动法律落地落实、见行见效。宣讲以视频形式开到县(市)、乡镇(街道)。州委常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州级部门负责同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代表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等在州级主会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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