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围绕基层用药“买得到、用得起、供得上”目标,通过创新货款直接结算模式、推进集采药品“三进”、优化配送机制、强化业务培训等多项举措,切实破解基层群众“购药远、购药贵”难题,推动基层用药与上级医疗机构顺畅衔接、同质同价,取得阶段性成效。
创新结算模式,畅通采购回款“快车道”。为降低药品流通综合成本、缓解医保基金支付压力,我市全面深化集采货款直接结算系统应用。自2026年1月起,医保基金直接结算范围扩至全市45家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及26家配送企业,打通医保、医疗、医药三方数据互通链路,实现集采药品验收、对账、回款全流程线上限时办结,有效减轻基层医疗机构采购结算的事务性负担,实现基层用药保障、药品采购性价比与医保基金平稳运行三者的协同平衡。
推动集采扩面,架起惠民利民“连心桥”。集采药品通过国家、联盟、省级带量采购、以量换价,中选价格较以往大幅降低,平均降幅超过50%,部分药品降幅达90%以上,推动集采“三进”工作,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机构纳入集采药品覆盖范围,确保基层医疗机构对集采目录内的高频刚需药品(如高血压、糖尿病、抗感染等慢性病用药)“应报尽报,应采尽采”,切实减轻基层群众的用药经济负担,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用上质优价宜的放心药。
健全配送机制,铺就供药保障“顺畅路”。针对基层医疗机构分布分散等实际困难,市医保局在日常采购中主动靠前服务,帮助基层医疗机构对接配送企业,确保采配衔接顺畅;压实集采中选药企配送主体责任,明确基层集采药品配送保供要求,督促配送企业提升响应效率,支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同时,加强基层业务培训,组织工程师对药品采购人员开展采购系统专项培训,重点强化采购流程和信息系统操作能力,确保集采药品在基层“进得来、管得好、用得上”,实现用药质量与上级医院同质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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