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定点医机构的协议管理,依据《二〇二年度松原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自 2026727日起解除服务协议,解除后产生的药品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

特此公告

松原市宁江区汇康口腔门诊部

松原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