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现依法对16家企业24辆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具体车辆明细见附件)予以注销。

请辖区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相互转告,如有疑问,请致电中卫市政府服务大厅交通运输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955-7068571。

特此公告。


附件: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统计表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20267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