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现将拟用人员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 公示时间从727日起到84日止,共7个工作日。

2.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 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 来信地址: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邮政编码312000,受理电话:0575-88247778

附件: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招聘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xls

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6724日


编辑:(徐宇)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