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中山街道办事处
公告
仲崇敏:
你名下位于松江区茸惠路858弄14号1101室外扩安装房屋进户门增加房屋面积0.84平方米的建筑物没有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搭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设。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松)中办告字〔2026〕第010064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后文件:《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松)中办告字〔2026〕第010064号)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中山街道办事处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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