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负责2026年屯昌县公安局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相关事宜,现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6年屯昌县公安局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屯昌县公安局

采购内容:委托专业服务机构对屯昌县公安局机关食堂进行服务,项目预算总投资560000元。

二、工作服务内容及取费标准

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全过程服务,取费标准按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将由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承担。

三、报名资格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含招标代理服务。

(二)须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须为未被列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报名文件要求

报名单位须严格对照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审办法所列评审条款事项,逐项梳理,完整准备对应佐证材料,所有纸质版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缺失、未加盖公章将影响评审得分。

注:上述材料需密封,设置封面及目录页,封面页须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编制页码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加盖骑缝章,若为复印件的提供彩印,做到清晰。

五、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6722日至724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报名地点: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兴业横路3号屯昌县公安局502办公室。

联系人:王警官联系电话:0898-67833866

六、评办法

按照评审办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代理机构从办公配套代理服务费报价、项目服务团队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评办法详见附件。

七、其他事宜

经我局党委会会议研究审议确定,比选结果将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综合评审办法.docx


屯昌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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