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中船风电集贤县200MW风电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规划设计报告》(以下简称《规划设计报告》)进行审查。现将经专家论证通过的《规划设计报告》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集贤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0469-2612833
附件:1.中船风电集贤县200MW风电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规划设计报告
2.土地复垦规划设计评审表
集贤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2日
正文内容集贤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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