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年产10万台氢能动力总成及200万套轻量化结构件项目涉河临时围堰工程的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为保证审批质量,增加工作透明度,现将相关资料在滨海新区管委会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26年7月28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工作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2026年7月21日-2026年7月28日

来信请寄: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工作局

地址:绍兴市滨海新区沥海街道南滨东路98号

邮编:312366


附件:1.项目位置图.docx 2.项目概况.docx



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工作局

2026年7月21日

编辑:(陶洁莹)
信息来源:社会工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