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儿童福利院就AI智能助力残障儿童康复项目进行采购公告,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儿童福利院AI智能助力残障儿童康复项目。 二、预算金额:此项目预算费用共299600.00元。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将依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有关规定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 投标人按照公告及附件中的要求一次性报出所投标的总价,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三、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严重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或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供货、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四、报价函递交时间 请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26年7月28日17:30前递交报价材料:纸质响应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密封递交,每一页加盖公章,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五、报价函递交地点:惠州市儿童福利院后勤部(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严坳村旁)。 六、评审原则:在参加竞争的供应商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服务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等进行综合打分评审,按综合得分最高者择优选择供应商。 七、采购单位联系人:张部长,电话:18218826091。 八、服务承诺:投标方必须承诺在中标后的服务过程中,遵循需求方要求,不得提出任何额外的附加条件。 附件1 惠州市儿童福利院AI智能助力残障儿童康复项目采购需求书.docx 惠州市儿童福利院 2026年7月21日
正文内容惠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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