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兵人社发〔2020〕3号,现对拟安置的9名益性岗位人员信息进行公示人员信息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算。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909-6666313。

  附件:第五师双河市拟新增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xlsx

  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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