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工作已全面启动。公办、民办学校于8月1日至4日接受报名,家长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
●招生对象
小学: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洛阳市户籍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
初中:具有洛阳市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和其他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时间安排
▶7月25日 各县区公布本地区制订的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
▶7月25日至31日 各县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对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开展政策精准宣传和报名平台操作培训。
▶8月1日至4日 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客户端或在线下报名点进行入学报名。
▶8月1日至7日 学校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并向家长反馈审核、录取结果。
▶8月8日至11日 组织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及录取。
▶8月12日至13日 各县区统筹安排未录取的义务教育学生到公办学校入学。
●报名方式
公办学校: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或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报名。
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居住证、务工凭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民办学校: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同上),到民办学校线下报名。
●线上平台报名
8月1日至4日,“教育入学一件事”线上平台开放报名。电脑端: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个人一件事”—“上学”—选择“教育入学(小学)”或“教育入学(初中)”,按提示办理。手机端:登录“豫事办”App或小程序,找到并点击进入“一件事专区”报名。
●公办学校招生
各县区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分类分批招生。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学生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严格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年级和七年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对于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具有该校小学6年连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可通过该校初中部的直升方式入学,直升人数不得超出该校七年级的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直升报名人数超额,同样电脑随机录取。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向学校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关爱保障
我市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
健全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
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法依规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
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制定本地区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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