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选用办法》规定,经专家评选,现将承德市2026年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结果,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如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用书面形式反馈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逾期及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我市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2026年7月21日—2026年7月31日
联系电话:0314-2130328/2131595
电子邮箱:jyjjjk@chengde.gov.cn
承德市教辅材料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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